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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武汉中科长青盾构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由科技厅、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这次成功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充分说明了国家相关部门对武汉中科长青多年来工作的肯定,也成为本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定性的一个重要标志。“*********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将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技术水平,属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是武汉中科长青科技成果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取得进步的一个里程碑。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公司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严格的申报程序,最终我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此认定为以后公司在享受企业税收优惠、项目招投标和政府资助方面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
武汉中科长青盾构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成立,专注泥岩分散剂研发和生产。公司在成立短短4年时间内得到了高速发展。品牌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现在已有200多人的职工队伍,并开始集团化运营。公司不但具有现代化的泥岩分散剂生产线,还在孝感市建立了高效泥岩分散剂专用生产线。目前已获得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颁发的GMP证书。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工作也从未停止。截止目前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有10项、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1项,另有多项创新成果正在实施验证中,准备申报知识产权。
此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是国家及省市科技、财税部门对中科长青研发工作的一次巨大的鼓舞,同时也向中科长青盾构科技提出了更高的科研技术要求。公司也将不负重望,继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提供更多优质的盾构泥岩分散剂系列产品,为盾构行业服务,以此回报国家政府、社会各界以及盾构项目队伍的支持和厚爱。